哈尔滨东方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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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东方学院,即黑龙江东方学院,是一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

收录时间:
2025-01-10
哈尔滨东方学院哈尔滨东方学院
哈尔滨东方学院

哈尔滨东方学院,即黑龙江东方学院,是一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。以下是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的详细介绍:

一、学校概况

  • 创办时间:1992年
  • 创办人:由孟新、尚鹤翔、周长源、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
  • 学校性质: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
  • 办学定位: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、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、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
  • 学校地址: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1号

二、学校规模与设施

  • 校园面积:占地面积59.24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34.2万平方米
  • 教学设施: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,包括教学楼、图书馆、实验楼、体育馆等。图书馆总面积30750平方米,现有纸质图书131.7万册、电子图书235万余册。
  • 运动设施:学校运动场面积5.2万平方米,体育馆面积1.46万平方米,为学生提供充足的体育活动空间。

三、院系设置与专业

  • 院系设置:学校设有10个学院和2个教学研究部
  • 专业设置:建有44个本科专业,涉及理、工、文、经、管、法、艺7个学科门类。学校坚持“专家办学、教授治教”的理念,致力于培养生产、管理和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。

四、师资力量

  • 专任教师: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21人,其中不乏全国优秀教师、省级教学名师、省级模范教师等优秀教育工作者。
  • 师资结构:学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,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、专业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。

五、办学成就与荣誉

  • 学位授予权: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,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。
  • 教学评估: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,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,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。
  • 荣誉称号:学校多次被评为省教育系统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,并荣获“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”等称号。

六、学校特色与合作交流

  • 学校特色:学校坚持“产教融合,校企合作”的人才培养模式,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、机构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,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和就业渠道。
  • 合作交流:学校先后与俄罗斯、韩国、日本、美国等国家几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联系,开展人才联合培养、师资交流、课程交换、科技研究、学分互认、留学生教育等方面的合作。

七、学校文化

  • 校训精神:蒙以养正,学以致用
  • 校风:尊师厚德、包容奉献、创新求真、自强不息
  • 东方精神:立校为公、厚德树人

八、学校发展

  • 未来展望:学校将继续坚持公益性、非营利办学方向,全面深化教学改革,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,不断提高学校的内涵发展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,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而努力奋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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